湘江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 2020年第9次集体学习(扩大)

发布时间:2020-12-16

9月29,湘江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0年第9次集体学习(扩大)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、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《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。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张利刚主持本次学习,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,各子公司、中心负责人参加学习。

集体学习之前,大家围绕两个学习主题进行了自学。学习会上,党委委员、董事、副总经理、工会主席杨淑岚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、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中心发言,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、监察专员戴旭围绕上述主题作补充发言;副总经理罗爱英围绕学习贯彻《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作中心发言,副总经理谢国富作补充发言。

张利刚在总结讲话时强调,一是坚持学深悟透,深刻把握内涵实质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、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我们指明了方向,提供了根本遵循。集团全体党员干部,特别是党建和宣传工作领域相关同志,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这一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、实践要求。二是压实主体责任,坚守意识形态阵地。作为国有企业,我们要强化党管宣传、党管意识形态责任,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。集团党委及子公司党委、党支部要把宣传思想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,主要负责同志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第一线领导宣传思想工作。各级党组织要持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日常学习和宣贯内容,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认识,自觉提高政治鉴别力、舆论引导力和舆情应对力,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。三是带头践行《条例》,持续培育文明风尚。集团公司是市级文明单位,也是全市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排头兵,各位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自律,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同时,各级党组织要做好宣传,将《条例》的推广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起来,带动全体干部员工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共同参与到文明促进与文明创建工作中来,在文明创建创建中彰显集团公司的文明气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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